2024 年 岳 西 县 公 路 建 设 工 程 监 理 项 目 ( 二 标 段 ) 中 标 候 选 人 公 示
项目名称 | 2024年岳西县公路建设工程监理项目(二标段) | ||||
项目编号 | H4GC24A03G021 | ||||
招标人 | 岳西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人代表 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程先生 联系方式:13675569868 | ||||
最高限价 | 808862.5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联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 址和联系方 式 | 代理机构地址:岳西县天堂镇山货大市场创业楼四楼 联系方式:1801072926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4月15日 | 计划工期 | 施工合同期+缺陷责任 期 | ||
被否决的投 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云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 质。 | 投标工期 | 施工合同 期+缺陷 责任期 | ||
地 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合蚌路116号 | ||||
投标价(元) | 伍拾柒万捌仟叁佰叁拾陆元整(578336.00元 ) | ||||
总监理工程师 | 付茂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JGJ0509973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闵玉荣、程广胜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监业绩 | 1. 八斗至古城道路改建工程(八斗至刘兴段)监理 2.肥东县 2018年县级公路畅通工程永店路(同心至牌 坊)改造工程监理 | ||||
企业获奖 | 1. 2019年度六安市建设工程皋城杯奖 2.2019年度合肥市市政工程庐州杯奖 | ||||
企业业绩 | 1.肥东县响导乡2017年畅通工程村道加宽及路面硬 化工程(二期) 2.2016年肥东县县级公路畅通工程监理二标段(解集 至文集公路改建工程)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省振非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 能力 | 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行政 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资 质。 | 投标工期 | 施工合同 期+缺陷 责任期 | ||
地 址 |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六安中大财富商业广场1#楼 1501室 | ||||
投标价(元) | 伍拾捌万柒仟贰佰叁拾元整(?587230.00元) | ||||
总监理工程师 | 谷郑飞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 | ||
JGJ1131970 |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王春光、张瑜、汤英发 | 质量标准:合格 | |||
项目总监业绩 | 1. X048晓小路万佛山庄至青年队段旅游公路拓宽改 造工程监理 2.X224王白路(石店至高塘段)道路养护工程 | ||||
| 1. 2015-2016 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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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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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0日 | |
提出异议和 投诉的渠道 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 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 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18010729266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岳西县公 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管股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2188022提出投 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 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 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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