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学院新校区三期教学建设项目10#11#12#13#学生宿舍楼(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学院新校区三期教学建设项目10#11#12#13#学生宿舍楼(EPC总承包)已由 昌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昌市发改投资【202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昌吉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28000万元,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昌吉学院新校区三期教学建设项目10#11#12#13#学生宿舍楼(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昌吉学院世纪大道校区(昌吉市世纪大道南路9号)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82796.23平方米。装配率不低于50%的装配式建筑,包括10#11#12#13#学生宿舍楼及配套给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电力工程、道路工程等相关基础附属设施。
2.1.3 总投资额:28000万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291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1月14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8月31日。
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日
2.1.5 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移交,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工作包括:本标段施工图设计蓝图(包括热计量,弱电,10kv强电,绿化,道路等)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工程设计费、含通过监管部门审核的测绘、勘界、水土保持编制、监测及验收、施工图审查费、竣工图编制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2)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冬季施工、地基处理,边坡支护、排水管改道等全部工程内容)。(3)采购包括: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其他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依法在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下同)单位注册,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一级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本单位注册。
(3)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 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至少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
(2)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至少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
3.5 主要人员业绩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财务状况良好。(如为联合体,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3.7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配置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要且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施工: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项目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人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项目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符合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在本项目中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专职安全员除本工程外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
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或设计单位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信誉要求:
3.9.1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9.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9.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3.9.4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否则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3.10其他要求:
(1)投标企业需在投标文件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5)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0月18日10:30时-2022年11月07日10:3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http://222.80.229.103/cjggzy/)下载招标文件。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1月07日10:30时(北京时间)。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昌吉网上发布。
9、电子招投标系统
9.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新办理的CA锁),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CA公司(联系人:梁玉英,联系电话:13369801578)查询或更换。
9.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2年11月07日10:30时(北京时间)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1&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9.5、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9.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后附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9.7、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9.8、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链接: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10、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相关要求
10.1、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10.2、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电脑需连接音响设备),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开标程序:
①登录虚拟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插入CA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
②开标时间已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注:对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说明原因,退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参加后续流程。
③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的单位的图标变为绿色开锁图标;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招标代理可以延迟解密时间,所有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继续解密;
④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完成后,招标人代表分别先后抽取α和β值,并公布α和β值,再进行批量导入文件。
⑤批量文件导入成功,开始唱标,唱标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
⑥唱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对话框中进行唱标内容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⑧开标结束。注:开标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
10.4、开标当日由投标单位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具体要求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1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2年10月17日10:30时-2022年11月07日10: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
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①.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开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虚拟子账号:65001620800052502844-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源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6)银行转帐: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②.电子保函: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陆后选择投标的项目,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
(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
(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
(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③.咨询电话:
银行电子保函95533 18690868970
工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400-800-5100
中控数科(陕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400-029-1010
河北筑正科技有限公司:400-183-1833
新疆国谷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0991-6660666
新疆神元科技开发有限公司:15160970301。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学院
联系人:齐振虎 联系电话:0994-2261170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沃图恒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S2栋1802
联系人:杨若煊 联系电话:13369026918、17690800968
技术服务联系电话:4009980000
邮箱:(QQ)1627663424
监督电话:0994-2381722(昌吉州建设行政综合执法支队三大队)
0994-2525612(昌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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