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苏发改农经发〔2023〕7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项目法人)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嘉裕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监理四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工程、护岸工程、防汛道路、闸站工程、跨河桥梁等,工程等别为Ⅱ等。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吴江区)施工五标段全部建设内容(含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含施工期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相关监理工作)监理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配合工作。建安费约23260.6456万元,监理费约388.45万元。
吴淞江(江苏段)整治工程西起瓜泾口,东至省界本项目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吴淞江整治工程起点处。现状瓜泾口为等外级航道,百年一遇洪水位标高4.80m ,最高通航水位3.41m(吴淞高程)。由于瓜泾口规模调整,对中山北路、九龙路、交通路跨瓜泾港三座桥拆除新建,以满足新的航道等级及河道断面。
(1)瓜泾桥
瓜泾桥属于中山北路,北起吴江巨丰电子公司地块出入口,向南上跨瓜泾港及其两侧堤顶路后,止于吴江市松陵污水处理厂南侧围墙,全长505.381m,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 红线宽46m。新建后瓜泾桥的跨径为2x20+2x35+23+3x20m,桥长193m,桥宽40m,主桥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结构,荷载等级城-A级。
(2)亨通桥
亨通桥属于九龙路,北起亨通光通信科技园地块出入口,向南上跨瓜泾港及其两侧堤顶路后,止于群光电子公司南侧围墙,全长507.478m,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km/h,红线宽16m。新建后亨通桥的跨径为20+3x30+2x20m,桥长150m,桥宽16m ,主桥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结构,荷载等级城-A级。
(3)夹浦桥
夹浦桥属于交通路(G524),北起亨通集团地块出入口,向南上跨瓜泾港及其两侧堤顶路后,止于江苏大象东亚制漆公司南侧围墙,全长604.511m,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 , 红线宽43m。新建后夹浦桥桥梁跨径组合16+2x28.1+5x30+2x26.1+3x16m,桥长322.4m,桥宽41m,主桥采用预应力砼组合箱梁结构,荷载等级公路-I级。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36个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电子投标文件中填109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网站截图】
备注: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单位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网站截图】
(2)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监理过单项合同金额12000万元及以上(至少含有一座连续总长度不少于160米的桥梁)公路工程,同时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及以上。时间以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提供:1、中标通知书;2、合同协议书;3、竣工验收或完(交)工验收证明(须含竣工或完(交)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如上述材料不能反映相关数据的,应附发包人(或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专业),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颁发)。【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参照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第八条要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总监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I.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II.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III.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则为对联合体各方的要求):
①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近3年内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出具书面承诺)。
②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③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且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单位)为牵头人;
(2)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资质能力范围内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工程实行代建制,甲方(建设单位)已委托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中标单位须服从管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28日12时30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由不见面开标系统提出,招标人当场通过系统做出答复。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再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社会保险 | 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汇总表的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2024年8月至2024年10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及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保险的证明材料。 |
10.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项规定 |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 |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最高投标限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机构代表 通过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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