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西彭园区D标准分区D32-1/03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29019.48万元,占地面积约93.3亩,建筑面积约48486.18平方米,其中定制钢结构厂房约37090.37平方米,办公质检用房约8627.36平方米,地下车库约2299.94平方米,设备用房约413.15平方米,门卫室约55.36平方米,主要包括钢结构厂房、研发楼、门卫房、地下车库及相关配套用房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9019.48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8000.00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西部(重庆)科学城九龙坡片区中试基地一期及配套项目——渝隆远大二期项目厂房项目规划红线及用地界线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基础工程、室外环境及道路、永久围墙工程等)、本工程相关高边坡支挡、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支护工程、装配式建筑、预制砼结构、钢结构、安装工程(含供配电及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保温工程、生化池工程、防雷、地基处理、防护工程、环境治理、道路标线、灯饰、室外给水、排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等综合管网工程及室外管线的外接市政管网等设计内容,设计人的施工图设计、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的参数、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应契合初步设计标准、内容、范围、规模及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特征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招标人及定制厂房企业功能性要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相关行业设计标准、项目报建要求、施工图审查及备案要求、竣工验收标准等。
(2)施工:以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图为依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工程变更及招标人指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土建工程(含主体及环境、基础工程、室外环境及道路、永久围墙工程等)、本工程相关高边坡支挡、与本工程毗邻的相关环境边坡支护工程、装配式建筑、预制砼结构、钢结构、安装工程(含供配电及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电梯工程)、节能与绿建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 程、保温工程、生化池工程、防雷、地基处理、防护工程、环境治理、道路标线、灯饰、室外给水、排水、污水、电力、通信、路灯等综合管网工程及室外管线的外接市政管网(含从红线范围外市政管网搭接(如果需要))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内容,具体实施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与厂房使用企业的协议约定为准,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实施范围及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3)采购:建设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和相关人员培训。
(4)工程建设其它有关服务:负责完成本项目须发生的相关工程报建、验收、备案、审查、办证等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消防、绿化、防雷、白蚁防治、人防、规划、档案验收及综合验收等,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人员培训等有关服务。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50日历天(含完成施工图审查和预算编制所需的时间);
施工工期:25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下列三项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只须符合下列(1)、(2)情形之一。
(1)具备:2019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5万平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类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
(2)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业绩。
①投标人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为准) 具有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类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②投标人2019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 具有单个项目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工业建筑类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2)由投标人自行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其资格条件必须共同(以联合体协议任务分工为准)具备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款中的相应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责任。
招标人: | 重庆铝都投资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
联系人: | 罗老师 | 联系人: | 陈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5801996 | 联系电话: | 023-68169682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文章推荐:
中国铁塔塔城分公司2023年地质勘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