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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城乡道路改造更新项目(监理)

· 20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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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城乡道路改造更新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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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城乡道路改造更新项目(监理),已由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项目〔2024〕164号和奇发改项目〔2024〕20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申请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奇台县城乡道路改造更新项目(监理)

2、建设地址:奇台县县域内

3、项目规模:改造天山东部物流园内部东一南路(准东路-规划路),道路长度1100米、红线宽30米,对23米机动车道进行罩面处理,桥梁两侧新增挡土墙及混凝土护坡,安装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建设。改造天山东部物流园内靖宁东路(迎宾路-规划路),道路长度778.66米,红线宽36米,对23米机动车道进行罩面处理,铺设给水管线、安装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建设。改建天山路(文昌街-健康路),道路长度1098.821米、道路红线宽24/29米,对现状13米主车道进行罩面处理,其中将408米人行道改建为人非混行车道(2*3米非机动+满铺人行道)。改建幸福路(旱码头街-健康路),道路长度382.58米、红线宽28米,将现状9米主车道扩宽至14米,改建2*2.5米人行道,改造交通工程、地下管廊工程、排水管线工程、路面排水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改建西关街(团结路-迎宾北路),道路长度908.538米、道路红线宽29米,对15米主车道进行罩面处理,修补2*4米人行道,改造交通工程、给水管线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新建安居一巷(健康路-新建二巷)道路,道路长度284.852米、红线宽11米,断面为7米行车道+2*2米人行道,建设行车道、人行道、路面排水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新建二巷(安居一巷-天山北路)道路,道路长度235米、红线宽11米,断面为7米行车道+2*2米人行道,建设行车道、人行道、排水管线工程、路面排水及配套附属设施。改建八家户路(团结路-迎宾路),道路长度1059.61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两侧各新建3.5米非机动车+2米人行道及配套附属设施。奇台县城区停车场+道路拓宽+福州中学门口生态恢复,包括对福州中学北侧新建停车场;改建东风路(八家户路-麦乡街),道路长度498米,东侧新建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带+3.7米人行道;改建八家户路(福州中学段),道路长度176米,对两侧主车道进行2.5米加宽,两侧新建1.5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道及配套附属;对东风路与八家户路东南角福州中学北侧进行生态恢复。奇台县城市桥梁维护改造工程,包括对卡拉麦里东街1-26米中桥、健康东街1-40米中桥等17处桥梁的桥面系、伸缩缝、护栏、桥头护坡等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提升改造。对奇台县城区古城北街双语幼儿园门前(犁铧尖)公厕、解放西街阳光丽景小区对面公厕等28个公共厕所进行新建及改造。对奇台县城支五路与旱码头街交叉口、天西北路与支四路交叉口等20处交叉口进行交通信号灯改造及配套相应标线及设施等施工内容全过程监理。

4、工程投资额:7798.65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6、控制价为:111万元

7、工期要求:364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和施工工期同步;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0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8、质量标准:合格。

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2024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作出要求。

5、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项目总监;

6、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新建建(2016)49号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4年10月01日11:00时至2024年10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上申请。

3、投标保证金:22000.00元,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开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885000105

账号:65050162605200001268-000630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10月01日11:00时至2024年10月21日13: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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