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污水处理零排放(EPC+O)总承包及运营项目
招标编号:FJTP-0624221115781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污水处理零排放(EPC+O)总承包及运营项目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服务、运营(三年)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6万吨焦化转型升级项目配套污水处理零排放(EPC+O)总承包及运营项目,建设单位为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上石村翼城县高质量钢铁新材料工业园区。
2.2项目概况: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建1组2*59孔6.73m捣固焦炉,拟配套建设污水处理零排放工程,用于处理生产蒸氨废水、生产事故水、地坪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实现全厂水的零排放,以满足节能减排的国家最新环保政策要求。本项目采用EPC+O模式,包括了界区内所有设计、供货、技术服务、建安工程及EPC工程性能考核通过后三年运营和项目界区外与其他项目工程的衔接。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化处理系统、中水回用处理系统、浓盐水纳滤分盐蒸发结晶系统等。包括从蒸氨废水接收、废水生化处理、中水回用处理、浓盐水纳滤分盐蒸发结晶系统等包含装置的工艺(含工艺方案确定、工艺设计计算)、设备(含设备计算选型)、管道、仪表控制、化验分析等全套工艺包的技术、设计、采购、施工、安装、系统调试、技术培训、消缺、验收、移交等直至整个装置能够达标正常运行且性能考核合格、EPC工程性能考核通过后三年运营等相应的工作内容,保证系统操作稳定、安全可靠、节能、连续、长周期运转。投标人需提供永久技术支持。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设计、土建(包括地基处理,其中强夯由招标人完成)、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建筑安装施工(仪表、电气、分析化验、通讯、给排水、消防、安全、环保、采暖、防腐保温、通风、照明等)、临时措施、冬季施工、雨季施工、中间交接、单体试车、联动试车、交工验收、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工程保修及EPC工程性能考核通过后三年运营。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2.4工期及运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个月完成工程建设具备运行调试条件,运营期限3年。
关键节点要求: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项目初步设计满足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要求。
工期考核(在建安费用中扣除):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交工工期延误,延误15天(含15天)以内,每天3万元支付违约金,延误15天以上,每天按5万元支付违约金,分档累积计算。封顶合同额5%。
工期提前奖励:根据合同约定,每提前一天赶工奖励承包人5万元,封顶200万元。
2.5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国家、山西省、临汾市有关环保法规及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3.3信誉要求: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一项2017年后完工的污水处理蒸发结晶分盐零排放工程(蒸发工段规模不小于5m³/h)的设计或总承包业绩;或具有一项2017年后完工的蒸氨废水回用工程(酚氰工段处理规模不小于50m3/h)的设计或总承包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同时提供合同及业主出具的完工投产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应有工程相关参数,若合同、验收、完工证明材料复印件无工程特征可提供图纸或技术附件等补充说明资料,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其中,污水处理蒸发结晶分盐零排放工程业绩还需同时提供氯化钠及硫酸钠生产台账。蒸氨废水回用工程业绩还需同时提供A/O或回用或A/O+回用的印证资料。)
3.5投标人的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或具备注册化工工程师,或具备煤化工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煤化工工程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作为类似工程(污水处理蒸发结晶分盐零排放工程或蒸氨废水回用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12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18日23时59分59秒(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推荐,无需等待审核)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221115781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5.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本项目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jsg.com.cn)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5、506室
联系人:苏工、冯工
电 话:0591-87548640、87539904
电子邮件:493650588@qq.com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招标人:山西闽光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翼城县上石村
联系人:黄工、张工
电 话:0357-5515940、0357-559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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