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024年南城片区规划支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经由阿市发改投资〔2023〕7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阿克苏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2024年南城片区规划支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4.5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监理)。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 2.工程规模:新建规划支路三条,总长1793米及配套附属设施。其中:规划支路一带路长980米,红线宽度26米,规划支路二道路长407米,红线宽度24米,规划支路三道路长406米,红线宽度24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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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 | |||||||||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4年09月11日 10时00分 至 2024年10月08日 10时3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0(元) | |||||||||
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招标文件的澄 清或修 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 区公共资 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 。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 资 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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