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板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东方市板桥镇镇墟道路划线项目监理单位的公告
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方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府〔2018〕7号)的规定,东方市板桥镇镇墟道路划线项目的监理未达到招标规模标准,为推进该项目,现依法依规对该项目监理单位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名称:东方市板桥镇镇墟道路划线项目。
二、项目概况
(一)工程建设地址
板桥镇;
(二)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镇墟两侧的电动车停车位、道路旁的小车停车位进行画线等。具体以预算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招标范围
东方市板桥镇镇墟道路划线项目监理单位。
四、招标控制价
预算监理费为3358.48元。报名单位据此进行下浮后以具体金额进行报价(下浮率0-10%,下浮后取整数),报价函格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相关资质,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izj.net:8008/publishweb/)查询无不良记录,及《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无不良记录;
6.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时间
(一)递交时间
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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