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陶侃路郭门路至五三大道段道路工程规划二路工程监理公开摇选公告
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采用公开摇选(随机抽取)方式选定一家监理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上饶市陶侃路郭门路至五三大道段道路工程规划二路工程监理
2、项目类别:服务类
3、项目编号:SRCK-CT-FW-2024-001
4、建设地点:位于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上饶市城东片区南侧
5、工作内容:负责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备案合格之日止
7、本项目总投资:约3082万元。
8、监理服务费:57万元(包干价)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和江西省有关规定。
二、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自然人投标提供身份证明】。
2、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注: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近期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还需提供江西人社APP的完整查询截图并加盖报名申请单位公章,外省报名申请人可提供各自省份的人社类官方APP截图并加盖报名申请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之一:①提供近3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②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证明】。
6、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③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资质要求: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拟投入本项目人员:
①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具备省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1名;具备省级及以上给排水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1名(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监理员2名
提供上述拟派的人员在本项目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上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和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如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六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能为同一人。
10、拟派人员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且为本项目参与人员,中标后不可变更拟派人员(因不可抗力原因或经招标人同意的情况除外),若发现上述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1、外埠来赣投标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办理来赣企业信息登记,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文件精神办理相关手续,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需为备案在册人员。
12、投标人需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36个月内(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时间为准)已竣工完成的单项合同工程总造价达3082.124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上述业绩达到80%即可)。监理业绩至少提供两种(含两种)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证明投标人项目监理业绩满足要求,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是指: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施工图,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4、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
三、投标报价
1、监理服务费:57万元 (包干价。本项目难度系数不调整;本项目因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等原因,监理服务费用不作调整)
2、费用支付方式与形式: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支付比列最高为合同总价款的70%(出具过程审计报告后),完成竣工验收并备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结算审核完成且无违约责任,一次性支付剩余监理服务费用。
支付形式:包含但不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票据、保理等支付形式。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圆整)
1、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转账形式:
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中,投标保证金的交付时间以收款人银行实际到账为准。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选取
银行账号: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生成
备注:(1)本项目转账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按照交易系统工作流程中保证金内容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信息及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交易系统内填写的用户库中基本户银行账户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账号中,未按照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应登陆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仔细检查用户库中本单位的基本户银行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3)缴纳后投标人必须返回缴纳页面查询是否缴纳成功,投标资格以系统认定的为准。
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0793-8330665
2、采用保函形式:
(1)采用银行出具保函的,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含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2)采用专业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须为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并附有担保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两者缺一不可。
(3)保函受益人应为采购人,保函有效期须不少于投标有效期。保函原件须在确定中标后领取通知书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视为未提供,并取消中标资格。所递交的保函原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不予退回。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形式:
投标文件中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凭证佐证,原件须在确定中标后领取通知书之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时不予接收,并取消中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
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为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转入到招标人指定账户。
履约保证金退回方式:合同服务期结束后28天内,一次性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保函期限至合同服务期结束后28天后为止。
五、公开摇选流程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招标人定于2024年7月25日14时00分,在直播间直播(详见附件2的二维码或电脑端直播链接)进行公开直播摇选。所有参加申请的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在2024 年7月25日13时30分--2024年7月25日14时00 分在公告下方附件2提供的签到码进行扫码签到并在签到后进入直播间直播,查看签到编号(各投标人编号以签到系统最终显示为准)。签到完成(签到时应填写投标单位名称)即为报名成功。
(1)参加本次摇选单位以实际签到为准;
(2)已签到编号报名申请人数量在5家以上的,则按签到序号用摇号机随机公开摇选5家备选抽取单位。并由评审专家小组对5家备选抽取单位提供所有材料进行查验,如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3)已签到编号报名申请人数量在5家以下的,则所有报名申请人均作为备选抽取单位;
(4)由评审专家小组对备选抽取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查验,如有不合格则由招标人补足5家,5家报名申请人均查验合格后,再由招标人抽取第一个为中标人;
(5)当报名申请人不足3家,招标失败,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注:①本次开标为不见面开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须按公告中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后扫描制成一整份PDF格式(所有的资料需制成一个PDF文件)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或报名资料,中标人在中标后再按需要提供对应份数的纸质版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
②投标人需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的为无效投标;
③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可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资格条件以及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投标资格,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或未履行合同约定行为或投标人有违法行为的,报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ygcgfwpt.com/)、江西省招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及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jxsrck.cn/)网站进行公示,有意向的投标企业可在上述网站自行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2、公告时间:2024年 7 月 17 日至2024年 7 月 25日
七、其他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本工程实施全过程监理,并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如未按规定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招标人将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2、本项目中标单位须服从《上饶市城市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饶城控字[2024]14号)文件管理要求。
3、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查实,如有虚假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若在监理过程中发现挂靠行为,则中止监理合同。
八、本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招标单位: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 横(0793-8160598)
代理机构: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 丽(1770356285)
附 件: 1、《投标承诺函》
2、签到及直播二维码
附件1
投标承诺函
致:上饶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一、我方已仔细研究了(上饶市陶侃路郭门路至五三大道段道路工程规划二路工程)公告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响应招标公告及附件中的全部内容,同意按招标人规定的服务费用做出承诺:本项目难度系数不调整;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因工程量、造价、工期变化等原因,监理费不作调整。
二、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按现行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服务;
(2)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三、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违反以上承诺,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及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并愿意承担取消中标资格等一切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签到及直播二维码
二、请各投标人按下图指示点击不见面大厅观看开标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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