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5号、6号泊位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112-330482-04-01-241769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工部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拟建项目位于嘉兴港独山港区液体散货作业区(A 区)。本项目的码头建设规模为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2个;年设计吞吐量455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507万吨。库区总罐容18.8万m 3 ,用于装卸储存丙烷、丙烯、对二甲苯、乙二醇、汽油、柴油、甲醇等液体散货。总投资约134821.8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57.98万元。
2.2招标范围
嘉兴港独山港区A区5号、6号泊位工程(水工部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咨询,主要工作内容为:包括(但不限于)水工部分初步设计咨询(含概算审查)和施工图设计咨询(含施工图预算审查)等。
设计咨询内容:
a.初步设计审查咨询内容:根据现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初步设计编制办法等,主要评价地勘、平面布置、陆域布置、港池布置、辅建区布置、码头结构、配套建设施等主要方案及其比选情况,核查基础资料的可靠性和设计概算的合理性,对各专业设计提出优化建议和意见,关注设计方案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体现,对特殊地基处理、水工结构物、主要构筑物等可能影响方案确定的设计,提供验算书,协助办理初步设计的报批等工作。
b、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内容:根据现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施工图设计编制办法等,主要核查结构安全性、技术先进性、施工组织设计和经济合理性,详细复查各部尺寸、参数和工程数量以及各专业之间的相互衔接,对特殊地基处理、水工结构物、主要构筑物等设计进行复核验算,并提交计算书,对交通组织、造价控制及争创品质工程等方案提供设计咨询;对设计单位提交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专家组意见执行情况答复进行核查;对施工期间的较大及重大设计变更和技术复杂设计变更进行技术咨询;协助办理施工图设计的报批等工作。
c、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初审:重点核查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编制依据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编制范围与工程内容是否一致、编制深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工程量的计算是否符合定额计算规则、价格指标是否合理、工程建设其他费是否按规则计取、新增项目是否符合要求等。
d、协助发包人办理相关报批工作。
2.3服务期限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完成止。
(2)编制周期初步计划安排(与本项目的设计进度相匹配,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的进展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a、自发包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之日起10天内完成并提交咨询评估报告;
b、自发包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之日起15天内完成并提交咨询评估报告;
c、上述出具的咨询报告均应满足相关主管部门审查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咨询企业,并在业绩、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能满足本工程咨询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本项目初步设计的中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请将营业执照等扫描件于2022年9月29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发送至784968527@qq.com,同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14日14时00分,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
5.3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至开标现场。
5.4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5.4.1投标人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022年10月14日14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装袋密封后送达至招标代理单位(送达地址:【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嘉兴港区分公司(嘉兴港区乍浦雅山中路170号金旺广场五楼)】,收件人:陶晓燕,联系电话: 0573-85528457 );为保证投标文件的准时、准点送达,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的,投标人应积极与快递公司联系,招标代理仅保证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文件的接收,因投标人自身或快递等原因造成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的,视作投标人主动放弃,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项目名称!
5.4.2各投标人寄件或送达投标文件时,请提供投标文件中受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可另附纸张与投标文件一起密封),以供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时联系,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录音、微信、QQ等形式作出回复。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于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阳光工程栏-基层专栏-基层招标公告http://www.zjseaport.com/jtww/yggc/jczl-zbgg/)网站发布。
招标人: 嘉兴港独山港口化工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平湖市独山港镇
邮 编: 314203
联系人:姚福成
电 话: 0573-85558827
传 真: 0573-85558827
招标代理: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乍浦镇雅山中路170号五楼(金旺广场)
邮 编:314201
联系人 :陶晓燕
电 话:0573-85528457
传 真:0573-85528457
文章推荐:
中国铁塔塔城分公司2023年地质勘测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