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盖州市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5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881-00352 项目名称:盖州市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480000.00元 最高限价:最高费率为工程投资额的1.2%(本项目暂定项目投资估算4000万元) 采购需求:盖州市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监理,详见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已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 2024年4月28日 ,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5日 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州市分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 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 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 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辽宁政府采 购网),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本项目无需制作、递交电子备份文件。 4. 投标人在开标时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如 遇系统故障或大型项目除外),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盖州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址: 盖州市清河转盘八大局827房间 联系方式: 0417-7690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100-甲2号 联系方式:赵女士 0417-2919998 邮箱地址:lnhzzx@qq.com 开户行: 抚顺银行营口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铮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3012000015000001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赵春秀 电 话: 0417-291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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