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北区消防救援特勤站建站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北区消防救援特勤站建站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www.365trade.com.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0日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GZ-2022-636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北区消防救援特勤站建站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北区消防救援特勤站建站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000000
简要描述项目的服务内容:受采购人的委托,全面负责及配合协调办理前期手续、建设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竣工移交及产权办理等:
1、前期手续办理
包括但不限于:可研编制、地形图测绘、规划条件、土地变性及报批、草原征占用、规划红线及现场交桩放线、环评手续办理、安全评价报告、新建工程相关的第三方评估评价报告、人防建设工程审核许可证、城市配套及质检安监手续、施工许可证、地质勘察、地基处理设计、初设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拦标价编制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费用支付。
2、建设阶段工程管理
受采购人委托代表采购人对工程建设各阶段进行全面管理,监督合同的执行,确保在工程建设在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进行,协调工程各参建单位的关系,共同围绕安全、质量、工期、投资、环保等管理内容,科学高效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实现工程建设既定目标。
3、工程移交及产权办理
包括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配合竣工结算、产权办理及协调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等相关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按照具体项目情况可顺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①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供应商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以供应商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为准)。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扫描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或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开标当日资格审查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仍在处罚期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全过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国家发改委网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至2022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5:3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网址www.365trade.com.cn)
方式:凡有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请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网址: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完成注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或购标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网站公司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网站公司免费咨询电话:010-86397110。
获取文件时需递交的资料:下载前须上传: 营业执照、全程咨询单位备案证明 。上传成功后,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售价(元):2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楼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楼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应急管理局
地 址: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瀚海东街2345号
项目联系方式:0991-6970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国际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红山路26号时代广场C座36楼
联系方式:0991-8812233转6688、15689945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伟艺、刘奕军
电话:0991-8812233转6688、15689945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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