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105-48-01-029641 | ||
投资项目名称 | 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琶洲西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施工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市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市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广州市海珠区琶洲西区,江海大道以东,华南快速以西,双塔路(琶洲大道)以南,规划凤浦路以北。本次招标监理范围为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共新建11条道路,总长度2077米,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 | ||
招标内容 | 琶洲南大街及周边道路工程(二期),共新建11条道路,总长度2077米,其中2条次干路为磨碟沙路(次干路)、南纵六路(琶洲南大街-新港东路);9条支路为南纵二路、琶洲西大街(琶洲南大街-双塔路)、南纵一路、南纵四路、南纵五路、南纵九路、南横一路、南横二路、南横三路。施工阶段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土建结构工程、永水、永电、施工临水、施工临电工程、管线迁改、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工程等。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4.79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①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②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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