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兰州热电公司 煤棚两侧敞开部分及两端山墙挡风抑尘网封闭治理 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060-01)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兰州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 甘肃公司兰州热电公司 煤棚两侧敞开部分及两端山墙挡风抑尘网封闭治理 EPC招标 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 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棚两侧敞开部分及两端山墙挡风抑尘网封闭治理项目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地点:甘肃省兰州市
2.2概况与范围
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在煤场有一座大跨度封闭煤棚。中间同轨布置1台1500/600.35型悬臂式斗轮堆取料机和1台取料能力600t/h,悬臂为35m的斗轮取料机,最大堆煤高度13.5m,煤场斗轮机轨顶绝对标高:1616.20m,网架中部下弦净空34.471m。封闭煤棚内部需满足斗轮机的自由行走和回转的作业。
封闭煤棚上部结构为拱形空间网架结构,上铺彩色单层自防水压型钢板。封闭煤棚横向跨度(内侧净空)105.5m,纵向长度250m,设自然采光带、自然通风口、照明及通风、检修、消防步道等,同时设计了消防系统、喷洒抑尘系统(加装保温、外护板)。封闭煤棚两端山墙采用格构柱立柱加水平抗风桁架,围护结构采用挡风抑尘网。
煤场西侧地坪标高从1618.8m~1617.80m,高差约4.0m,煤场地坪约1614.80m,煤场东侧地坪约1614.40m,为了确保排水顺畅,西侧干煤棚网架支座底标高从1619.80m~1618.80m,有1.0m的高差,中间支座介于这两个标高之间,按照总图地坪进行放坡,确保网架及封闭结构距离地面高度保持一致。干煤棚东侧网架支座底标高均为1615.40m。
华能兰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煤棚两侧敞开部分及两端山墙挡风抑尘网封闭治理项目设计、施工范围为:
(1) 封闭煤棚两侧敞开部分及煤棚两端山墙挡风抑尘网封闭治理设计、供货及施工总承包。
(2) 封闭煤棚两侧敞开部分、煤棚两端山墙的全封闭网架结构、基础、地基处理和配套系统等的全部设计工作,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工作等;参与各个阶段各项工作。
(3) 煤棚西南角低洼排水 处理 、西北角道路及地坪整体下沉处理。
(4) 负责配合组织专家外审(在设计审查会、报备、验收等工程项目的各环节中所需第三方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5) 设备材料采购供应、施工组织、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试验、培训、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
封闭改造引起的煤棚内 空气换风系统及 通风、除尘、电气、 照明、 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系统 等相关改造内容。
(6) 拆除、恢复两端山墙上附属的监控、照明、消防、接地线、管道、电缆槽盒等原设施。
(7) 施工区域及周边道路、地面、绿化还建。
( 8 )煤棚两端山墙四处畅通式作业车辆出入口大门封闭设计。
( 9 )煤棚两侧敞开部分及两端山墙挡风抑尘网封闭治理项目竣工后,必须满足环
保要求。投标人应全面完成本工程的消防报备及验收;环保检查、验收;防雷接地系统验收;职业卫生健康 验收; 项目后评价 等工作 。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煤棚两侧敞开部分及两端山墙挡风抑尘网封闭治理项目设计、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 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资质 ;
2.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或 电力工 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2 业 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煤棚EPC总承包业绩或煤棚施工业绩) ,以合同扫描件为准(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日期、合同内容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 3 其他要求:投标人拟委派的本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 同时必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须 提供至少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两家。
获取时间:从 2022 年 9 月 6 日9:00起至 2022 年 9 月 13 日17:00止。
获取方式:
【电子招标】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 “ 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 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 “ 招标文件-->文件下载 ” ,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 )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开标时间: 2022 年 9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电子招标】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本次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 。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 “ 中招互连 ” 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 “ 用户注册 ”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 “ 中招互连 ” 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 “ 中招互连 ” 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 服务中心-->下载专区 ” ,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 “ 中招互连 ” 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北滨河西路33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31-760328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400-010-1086转8322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名)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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