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第2次
一、采购单编号: P-XJ-24-002785
二、采购单名称: 第二次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煤炭卡口外新增道路抑尘装置监理
三、报价截止时间: 2024-03-04 16:00
四、报价有效期: 2024-06-02
五、最高限价: 35000元
六、组织形式: 自行采购
七、采购执行单位: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
八、采购执行人: 张力文
九、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 13605745596
十、询价类型: 公开
十一、评标地址: 宁波市镇海区威远路111号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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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宁波镇海港埠有限公司煤炭卡口外新增道路抑尘装置监理 | 1 | 项 | 6% | 预计施工期50日历天 |
十、报价要求: 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后付款(货到验收后付款(全部往来结算方式,均凭正式发票或收据通过银行进行结算。方式可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不采取现金结算。))
十二、其他内容: 一、资质要求:报价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上传上述资质,经审核通过后,允许报价。 二、工程概况:项目整体概算87万,工程内容包括煤炭卡口外新增道路抑尘装置基础施工、现场安装、调试、检验等直至验收合格。三、监理依据:(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国家规范、规章及地方规定;(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四、现场要求:询价方负责提供设置现场临时设施的场地,临时设施和其他一切费用由报价方承担。报价方应执行镇海港区有关安全的规定,自行负责现场的人员和货物的安全管理。 报价方须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询价方安全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报价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报价方承担。另行签订《安全生产合同》,自行办理门禁手续。 报价方应遵守买方现场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并配置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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