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
招标公告编号: | M1301000205521710005001 |
招标内容: |
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 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 以 晋行审投资 (2022)06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标段: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街巷硬化南区)二标段: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街巷硬化北区)三标段: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产业振兴道路及新民居污水)四标段:2023年度晋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监理(桃园镇奶牛养殖小区二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一标段:街巷硬化-南区(桃园镇、马于镇、总十庄镇、营里镇、东里庄镇)工程监理;二标段:街巷硬化-北区(晋州镇、槐树镇、小樵镇、东卓宿镇)工程监理;三标段:小樵镇袜业产业园区配套道路、产业振兴道路配套(大沙庄村)、新民居污水工程监理;四标段:桃园镇奶牛养殖小区(二期)、奶牛养殖小区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微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一、三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二、四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3.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市【2011】552 号文件规定执行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本次投标人监理人员情况按冀建市【2011】552 号文件规定执行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河北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八)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河北省评标专家报酬标准,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或索要高额评标报酬扰乱招标投标正常秩序的按照涉黑涉恶处理。18、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5 00:00 至 2024-02-0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2-28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pdf格式或其他可以上传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晋州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驰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晋州市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国际丽都1-2-1901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张皓志 | 联系人: | 秦霞 | 电话: | 0311-84356078 | 电话: | 0311-86051448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bcrgcxmgl@163.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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