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市政道路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碑店市市政道路修复工程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以高发改复字【2023】301号、高行审招标核【2023】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碑店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高碑店市市政道路修复工程监理。2.1.2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中心城区。2.1.3 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市内受损道路主路、辅路、人行便道及小街巷。安泰路拆除新建辅路面积21045 平方米,人行便道拆除新建面积 17850 平方米;义清路主路铣刨罩面 49728 平方米,主路局部补强200 平方米;新华大街主路轻型龟裂处理 2000 平方米;兴华路主路轻型龟裂处理 250 平方米;迎宾路北侧(闫家务至光华大街)便道拆除新建 3406 平方米;文明街人行便道拆除新建面积 6707.7 平方米;团结路(107 国道至五一大街)人行便道拆除新建 40611.6 平方米;向阳路人行便道拆除新建 1800 平方米;石油家属院胡同新建 495 平方米;团结路法院东侧胡同拆除新建 585 平方米及路缘石、树池、公交站等附属设施。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止。2.1.5 质量标准:合格。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1.7 预算金额:36.38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5 09:30至2024-01-1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jizhaobiao.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0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jizhaobiao.com)、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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