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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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09-05 09:30:00 | ||||
开标时间 | 2022-09-05 09:3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2000001003467001001 |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黎立飞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黎立飞 |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2-08-19 16:06:08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2-08-19 23:59:59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2-08-13 00:00:00 | ||||
公告标题 | 肇庆新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产业用地地基处理及土方平整工程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8-19 16:05:53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交易系统标识码 | 12441200065195136X | 公共服务平台标识码 | 12441200065195136X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系统内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2000001003467001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2000001003467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2-08-19 18:11:41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441200065195136X-20220718-032632-9 | 平台编码 | SYGNZQ | ||||
公告源URL | http://www.zqsggzy.com/zqfront/infodetail/?infoid=5f6862b4-73e0-4efb-a8d2-8e8029e17e01 |
公告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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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新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产业用地地基处理及土方平整工程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08月13日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已提交的“肇庆新区临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产业用地地基处理及土方平整工程标段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澄清内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2页“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的招标范围中: “1、勘察(测量):主要进行本招标项目的地形测量,完成四次测量工作,出具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测量报告,具体包括:第一次测量,控制点测量,清表、清淤前进行原始地形测量,提供1:500地形图,为清表、清淤的工程量计算提供基础数据;第二次测量,清表、清淤完成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为计算清表、清淤工程量提供施工完成后的数据;第三次测量,回填石渣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为计算回填石渣工程量提供资料;第四次测量,回填土完成并按要求完成压实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统计回填土工程量。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北面、西面、东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 现修改为: “1、勘察(测量):主要进行本招标项目的地形测量,完成四次测量工作,出具工程设计和施工所需要的测量报告,具体包括:第一次测量,控制点测量,清表、清淤前进行原始地形测量,提供1:500地形图,为清表、清淤的工程量计算提供基础数据;第二次测量,清表、清淤完成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为计算清表、清淤工程量提供施工完成后的数据;第三次测量,回填石渣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为计算回填石渣工程量提供资料;第四次测量,回填土完成并按要求完成压实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统计回填土工程量。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测量间距要求10m方格网,测量成果报告须提供给发包人。”
2、原招标文件第7页“网上报名及相关流程”的5、现场签到中: “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陆系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签到解密”栏目选择对应项目进行签到并打印回执。凭回执向招标代理交纳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开标室签到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 现修改为: “各投标人凭CA证书登陆系统,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开标签到解密”栏目选择对应项目进行签到。凭相关资料向招标代理交纳5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的开标室签到并递交书面投标文件。”
3、原招标文件第10页“3.2.4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要求”的第3项中: “施工过程需承包人自行发电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招标人对场地平整的沉降观测费用不另行支付。” 现修改为: “施工过程需承包人自行发电产生的费用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招标人对场地平整的沉降观测费用不另行支付。 注:如果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总价与投标人填报的(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建安费之和)不一致的,以投标人填报的(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建安费之和)为准。投标总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原招标文件第27页“7.6.7施工具体要求要求”中: “7.6.7施工具体要求要求” 现修改为: “7.6.7工作具体要求”
5、原招标文件第3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的形式评审标准中“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现修改为: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一致”
6、原招标文件第32页“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资格评审标准中:
现修改为: 该条款删去。
7、原招标文件第39页“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 “(1)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一致;” 现修改为: “(1)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不一致;”
8、原招标文件第39页“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 “(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修改为: 该条款删去。
9、原招标文件第40页“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中: “(2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在投标函附录签字确认或签字错误的;” 现修改为: “(2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未在投标函附录签字确认或签字错误的;”
10、原招标文件第44页“一、工程概况”中的“3.工程内容及规模:”中: “产业用地的红线范围为456002.28㎡(折合约684亩),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红线外拓3米,场地回填平整面积为478415.73㎡(折合约717.62亩),完成面标高为5.80米(国家85高程系统)” 现修改为: “产业用地的红线范围为456002.28㎡(折合约684亩),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红线外拓3米,场地回填平整面积为478415.73㎡(折合约717.62亩),完成平场标高为5.80米(国家85高程系统)”
11、原招标文件第45页“5.主要包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等内容。”中的“A、勘察(测量):”中: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 现修改为: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测量间距要求10m方格网,测量成果报告须提供给发包人。”
12、原招标文件第47页“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要求”中的第4项中: “测量费、设计费和施工工程款的申请: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请款申请、正式发票,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须与合同的承包人名称、银行账号一致,合同期内不得变更。” 现修改为: “测量费、设计费和施工工程款的申请: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请款申请、正式发票,收款人名称、银行账号须与合同的承包人名称、银行账号一致,合同期内不得变更。承包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别向发包人提交付款账户,请款申请及正式发票,发包人按照承包人及联合体成员提交的付款账户分别付款。”
13、原招标文件第61页“3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估算投资额、设计内容、勘察内容、履约担保:”中第3.5项中: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 现修改为: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测量间距要求10m方格网,测量成果报告须提供给发包人。”
14、原招标文件第65页第8.2.27项中: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或者履约时与投标承诺不符,每违反一处,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每次,合同对违约金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合同对违约金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现修改为: “承包人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约定,或者履约时与投标承诺不符,每违反一处,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万元每次,合同对违约金另有约定的情形除外。”
15、原招标文件第65页第8.2.31项中: “偏差超过10%(含)时,违约金为人民币2万元。若承包人报送的设计概算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指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的,每有一项,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千元或由发包人从合同总额中直接扣除。” 现修改为: “承包人报送的设计概算与发包人或政府最终审定金额偏差超过10%(含)时,违约金为人民币2万元。若承包人报送的设计概算出现重大缺项漏项(指单项金额超过1万元)的,每有一项,承包人须向发包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2千元或由发包人从合同总额中直接扣除。”
16、原招标文件第126页第20)项中: “承包人进场准备施工时,应会同发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对施工场地进行测定原始标高;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承担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清理(包括临时设施等),必须做到满足验收标准要求,承包人负责在清表、清淤完成后先进行回填土前的第一次场地地形测量;回填土完成并按要求完成压实后进行第二次场地地形测量。测量间距要求10m方格网。同时测量数据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共同签字确认,并提供测量成果给发包人和监理单位。” 现修改为: “测量工作范围:第一次测量:清表、清淤前,测量最原始的地形图,提供1:500地形图,为清表、清淤的工程量计算提供基础数据(70%为水域测量);第二次测量:清表、清淤完成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为计算清表、清淤工程量提供施工完成后的数据;第三次测量:回填石渣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为计算回填石渣工程量提供资料;第四次测量:回填土完成并按要求完成压实后进行场地地形测量,统计回填土工程量。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北面、西面、东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测量间距要求10m方格网,测量成果报告须提供给发包人。”
17、原招标文件第128页“3.7 履约担保”中: “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承包人中的牵头人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形式提交。” 现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10天内,由承包人中的牵头人提交中标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或国有商业银行出具的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形式提交。”
18、原招标文件第154页“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中:
现修改为:
19、原招标文件第156页“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中:
现修改为:
20、原招标文件第156页“承包人违约金一览表”中:
现修改为:
21、原招标文件第160页“五、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与义务”中: “1、承包人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下承揽工程。” 现修改为: “1、承包人应当在其资质等级或经营许可范围内的条件下承揽工程。”
22、原招标文件第179页“1.4、建设内容”中的“1、勘察(测量)”: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 现修改为: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测量间距要求10m方格网,测量成果报告须提供给发包人。”
23、原招标文件第190页“8投标范围内容”中的“1、勘察(测量)”: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 现修改为: “测量的范围要考虑场地东面、西面、北面往外拓3米计算测量范围。测量间距要求10m方格网,测量成果报告须提供给发包人。”
24、原招标文件第196页“六、资格审查的资料”中的第6项: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承诺目前(截止至开标当天)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担任在建项目(含中标公示中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现修改为: “施工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承诺目前(截止至开标当天)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担任在建项目(含中标公示中的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本澄清文件所列述的澄清内容与之前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澄清文件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肇庆新区政文组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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