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窖池区域地基处理
补遗文件(01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10万吨生态酿酒项目(一期)-窖池区域地基处理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20条其它(二)增加以下内容:“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如有异议的,所提异议需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我公司不予受理,对评标结果恶意异议两次以上,我公司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禁止参与我公司依法必须招标活动,同时列入我公司负面清单。”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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