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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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静宁县红寺镇人民政府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王先生 | 联系电话 | 18293307117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08-04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08-06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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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宁县红寺镇砖瓦轮窖淘汰拆除项目001 | YXZB2022YGPT-28 | 工程-施工 | 130000.0(元) |
公告内容
庄浪县盘安镇吴陈村水毁排水渠拆除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庄浪县盘安镇吴陈村水毁排水渠拆除重建项目已由庄浪县水务局以庄水字〔2022〕20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庄浪县盘安镇吴陈村水毁排水渠拆除重建项目
2.建设地点及规模:
本项目位于庄浪县盘安镇吴陈村。基本同意工程设计方案及主要建设内容:本次拆除重建排水渠总长度1km,新建C25钢筋砼现浇重力式挡土墙40m,窑洞处理2处。
(一)排水渠
1.矩形排水渠796m,口宽0.3m,渠高0.3m,底板厚0.1m,侧墙厚0.1m,均为C25砼现浇。地基均原土翻夯0.5m后填筑0.1m2:8水泥土,顺渠线每5m设一道2cm厚闭孔泡沫板伸缩缝,伸缩缝表面填塞聚氯乙烯胶泥。
2.U型排水渠27m。渠高0.45m,口宽0.55m,压顶厚0.04m,侧墙厚0.05m,渠底板厚0.05m,均为C20砼预制。地基处理原土翻夯0.5m后填筑0.1m2:8水泥土,顺渠线方向每7.6m设一道2cm厚闭孔泡沫板伸缩缝,伸缩缝表面填塞聚氯乙烯胶泥。
3.梯形排水渠18m,底宽0.4m,口宽0.6m,渠高0.5m,底板厚0.1m,侧墙厚0.1m,均为C25砼现浇。地基原土翻夯0.5m后填筑0.1m2:8水泥土,顺渠线每5m设一道2cm 厚闭孔泡沫板伸缩缝,伸缩缝表面填塞聚氯乙烯胶泥。
4.过路涵管共计159m,其中,φ500钢筋混凝土管75m、φ800钢筋混凝土管49m、φ1000钢筋混凝土管35m,均采用二级管。
(二)挡土墙:挡土墙身高3.4m,顶宽0.5m,面坡倾斜坡度1:0.3,背坡垂直,基础埋深1m,采用C25钢筋砼现浇,挡土墙每5m设置一道伸缩缝,采用闭孔泡沫板嵌缝,挡土墙背面回填3:7灰土,回填坡比为1:0.5。
3.最高限价:832869.05元
4.质量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内所含所有建设内容。
6.资金来源:庄浪县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7.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开工日期:2022年08月09日,竣工日期:2022年09月08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9.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10.招标期限:2022年08月04日08时30分00秒至2022年08月06日17时00分00秒。
备注: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06日12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三级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 2019-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期限不足一年者以营业执照实际成立期限为准,并按实际成立期限之日起提供财务报表)、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 1 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2)技术负责 1 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检)量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土建工程质(检)量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6)机械员 1 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询结果;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 。(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到结束之日在网站查询结果以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求能够指导施工,有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等)、主要人员任职资格、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按年交的提供2021年))。
6.针对于本项目的项目预算。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招标人通过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系统评标,以“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五、相关要求
1.在招标时限内,投标人须完成上传资格证明附件及报价等工作;
2.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竞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4.本工程计价方式为清单计价,按照三类工程取费,材料价差执行庄浪县2022年第三期指导价。
5.资质审核:代理公司将邀请相关专家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以及项目预算进行审查,并择优推荐三家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各投标人请于2022年08月06日12时00分前将所需资料全部上传,过时不予受理)。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竞价结束后,中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浪县盘安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旭详
联系电话:17793387918
地 址:庄浪县盘安镇街道
代理机构:甘肃中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杨婷
联系电话:18809336160
地 址: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工商联大厦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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