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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汪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

· 2023-05-31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市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汪家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勘察设计/标段 (项目名称)已由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9-511503-04-01-587819FGQB-0132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市鼎珏建

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市鼎珏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南溪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9-511503-04-01-587819FGQB-0132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汪家镇;

2.2 项目规模:南溪区长兴镇、仙临镇、汪家镇11个项目区(21个行政村);立项潜力规模197.0071公顷,控制规模151公顷,农民集中安置

建新区预留105.7公顷,节 余指标105.7公顷;

2.3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7.5亿元,其中建新点建安总投资约为21651.76万元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其中:勘察:25日历天;设计:30日历天。勘察、设计同步进行);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勘察:主要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物探、管探、初勘、详勘(含施工期间勘察、边坡外沿勘察等)、技术服务等工作。应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地方相关现行规定要求完成红线内的勘察方案设计、基坑支护、边坡、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设计、现场钻孔定点、地质钻

孔、取样及试验、资料收集整理、提供勘察报告(初勘报告及详勘报告)、现场配合开工、验槽、竣工验收等配合工作。建新点及周边水文水系

的调查工作,提交的岩土勘察报告应满足各设计阶段、施工的需要,为后期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提供设计计算参数和可靠的依据。设计:

1)设计内容: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方案、初步设计及对应的设计概算。(2)深度要求:包括但是不限于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勘察设

计深度要求,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并满足设计要求及专家评审、后期项目施工图设计要求、配合后期项目工程量清单编

制等相关 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

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0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为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勘察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3

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建筑面积为10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

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并具备独立法人资

格的企业;(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

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31 09:00 2023-06-07 09: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

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

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

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

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

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

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

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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