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由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实施建设。现我公司委托比选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比选,并以低价中选的方式确定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具体的比选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
2、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碧湖生态园。
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位于龙文区碧湖生态园内,九龙大道以东、建元东路以南、浦头港以西、江滨路以北的围合区域。主要针对浦头港以西的西湖湖区进行水质提升综合改造,水体面积范围255亩(含湿地空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内源污染控制、水动力改善工程、水生态系统构建工程、水安全提升工程、地基处理工程等。
二、比选内容
中选人应承担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根据规定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含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相关报告文件),其编制成果的深度应达到建设单位的评审要求及以下要求:①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验收标准和条件;②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③配合验收监测报告评审或审核工作,并及时做好修正工作直至通过建设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三、工作时限要求
中选人应在比选人发出通知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及时完成满足本项目检测所需的所有检测仪器、机械设备及人员等进场工作并按照规范及比选人要求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中选人应在比选人提供资料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组织精干评价人员编制完成本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送审稿8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及验收;如比选人对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有相关的修改意见或者变更要求,中选人应该根据比选人的需求,及时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提交修改稿8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及验收;中选人应在召开专家评审会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完善工作,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成果(报批稿6份及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并报建设单位审核及验收。
四、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项目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备查)。
2、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换发新证的,则以新的营业执照为准),提供有效的、最新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证明,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单位等级1星及以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平评价证书,比选申请人应确保在合同履行期间资质等级证书合法有效(如在福建省水利厅网站查询到处于整改期的,视为资质等级证书无效)。
3、比选申请人应具有履行本比选项目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担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在职人员。同时,拟投入编制人员均需提供在职证明(自比选公告发出之日起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以岗位证书或劳务合同所署单位为准)。
4、比选申请人应遵守《企业信誉承诺函》的条款,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该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再参加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
5、《服务承诺函》中的承诺报价和工作时限符合比选文件规定。
6、按比选文件的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并提供比选保证金缴款凭证。
备注:1、不满足上述最低资格要求的不能参加比选,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比选申请人如为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以上文件或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若有一项未通过的视为无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按废标处理。参与比选当天比选申请人应持原件备查;
2、漳州碧湖市民生态公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碧湖水质提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选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五、比选方式:低价中选。
六、最高限价
本工程设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元),比选申请人承诺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包含水土保持监测报告编制费、公众参与评价调查费、召开技术论证会的一切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税费、监测费、评估费、文印费、资质费、差旅费及报批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
七、合同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获取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
1、获取地址: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
2、报名时间: 2023 年1月4日至2023年1月6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 3 时 00 分至 5 时 30 分(北京时间)。
九、比选时间及地点
1、比选地点: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
2、比选时间:2023年1月11日(北京时间)9:30时 。
3、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间:2023年1月11日(北京时间)9:00时至9:30时,逾期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人将不予接收。
备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时间在比选时间前半小时至组织比选时间截止。
十、比选保证金
1、本项目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大写)壹仟玖佰元整(¥1900.00)。
2、提交方式:比选申请人须于2023年1月10日北京时间16:00时前将比选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至比选文件规定的比选人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转账单上需注明(项目名称)比选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比选保证金的比选申请人将不得参与比选。
比选保证金汇入的银行专用账号:
全称 | 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序号 | 开户行 | 账号 |
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商业城支行 | 161020100100137218 |
3、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比选人无息退还给除候补中选人以外的未中选人(因投诉或质疑可能造成重新评审的,在投诉或质疑处理完后无息退还并告知比选申请人推迟退还比选保证金的原因。若比选申请人经核查确实存在弄虚作假、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将被没收比选保证金,并列入失信企业,不得再参与福建漳州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今后所组织的各项比选活动);中选人、第一、第二候补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于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持保证金收据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比选时间截止后比选申请人撤销比选申请书的,比选人不予退还比选保证金。
备注:比选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取消参选资格。
十一、本次比选公告将在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wq.gov.cn/)、漳州城投集团招标采购网(https://ctzb.fjzzct.cn)予以公告3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洪工 联系方式:13599660691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漳州市龙文区湖滨路1号城投碧湖城市广场3号楼3层
联 系 人:小刘 电话:0596-2668059
比选人:漳州碧湖生态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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