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东苑农贸市场(EPC)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本招标项目徐州市东苑农贸市场工程已由徐州市云龙区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云审批复〔2022〕2号,项目业主为徐州市云龙区骆驼山街道狮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徐州市东苑农贸市场(EPC)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徐州市云龙区德政路西侧,民怡园南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徐州市云龙区,新建农贸市场,占地13470平方米(20.2亩),总建筑面积19859.7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4688.72㎡,地下总建筑面积约5171.06 ㎡,其中人防工程面积约2073㎡。
2.1.3合同估算价:约7288.2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2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380 日历天。
2.1.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符合发包人的交付标准和具体要求,达到施工要求的深度,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物资采购: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并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2.1.6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EPC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
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全专业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办理;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
施工及设备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及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处理及桩基工程、地库工程(含人防工程)、主体结构及围护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工程、室内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楼体亮化工程、室外雨污排水管网工程、室外道路及路灯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智能化工程、三网室分工程、标识标牌及划线工程等。全面协调、统筹及管理整个项目所有工程的施工,包括对各专业分包单位和专业供应单位的施工进行管理协调、对招标人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的施工的协调配合,及进行此等工程所需之预埋及相关配合工程和提供工地临时设施,以及按照发包人要求完成现场相关的所有工作。施工期间全方位的外部协调,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完成并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内容,为交钥匙工程。
3.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有效期内))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8年12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 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和施工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面积为准,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提供设计业绩、监理业绩的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为准,时间以合同(或者合同备案表)签订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投标文件投标人及建造师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设计、监理业绩除外,设计、监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备案的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投标人(如果为联合体投标,指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施工单位提供);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如为联合体投标,包括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申请人所用资质不得存在核查结果不合格的情形【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2月 8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2月8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上发布。
招标人:徐州市云龙区骆驼山街道狮子山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理机构: 徐州宏达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56号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吉田商务广场E栋311室
邮编:221000 邮编:221000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6-83564391 电话:0516-6666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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